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椐《浙江科技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浙科院教〔2012〕14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对2013年校级教学团队进行验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团队
2013年校级教学团队(附件1)
二、验收标准
《浙江科技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浙科院教〔2012〕14号)中的“教学团队的基本职责、教学团队建设的目标要求” (附件2)
三、验收程序
1、团队负责人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浙科院教〔2012〕14号)中的“教学团队的基本职责、教学团队建设的目标要求” (附件2)要求填写校级教学团队验收评定表(附件3),并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提交团队所属学院。
2、团队所属学院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浙科院教〔2012〕14号)中的“教学团队的基本职责、教学团队建设的目标要求”逐条验收,有数量要求的,要严格按数量要求验收,详细写明每一条验收情况,并给出明确结论。
3、团队所属学院将验收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四、验收结果公布
团队所属学院于4月10日前将验收评定表一式2份、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及通过部门验收的教学团队汇总表1份交教务处210办公室。通过部门验收的教学团队汇总表、验收评定表电子稿发至zht1253@163.com。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学院提交的验收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后,发文公布验收结果。
附件:1.2013年校级教学团队
2.教学团队的基本职责、教学团队建设的目标要求
3. 校级教学团队验收评定表
4.通过部门验收的教学团队汇总表
教务处
2018-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