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学校计划在10月中上旬对2015年立项的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开展结题验收。
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按照下面的要求,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做好验收准备工作。由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验收报告及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各教学部门统一将结题材料于10月10日前报送教务处。纸质稿一份交行政楼210办公室,电子稿发至:zht1253@163.com。
一、验收要求
(一)省教育厅要求
立项通知中项目管理规定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时必须提交结题报告书,并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
(二)学校拟定验收标准
(1)针对教改项目,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教改论文。根据项目申请书中的预期的成果和效果(包括成果形式、实施范围、受益学生数等)、年度进展,按照附件1的评审标准进行综合评价。
(2)针对课堂改革项目,须至少发表1篇教改论文,并把相关课程建成MOOC及开展混合式教学,在课堂教学中进行不少于2轮教学实践并取得良好效果,同时上一次公开课。项目负责人首先根据附件2(1和2两个一级指标)进行自评,并附上一套佐证材料(包括:立项两年的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网络课程等相关资料);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根据同行专家听课及进行学生对课堂教改效果的整体评价调查的结果评价附件指标3、4,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上会专家按照附件2(除指标3、4外),并综合根据项目申报书中的年度进展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
二、验收程序
1、时间:10月中旬
2、方法:会议评审
3、人员:教学委员会人员与适量校外专家
4、项目负责人陈述5分钟,提问答辩3分钟。
5、专家综合给分,会议决定通过与否。
附件1: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验收标准及评分表
附件2:省级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验收标准及评分表
附件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附件4:2015年立项的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
教务处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