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改革

各二级学院(部):

有效推进我校教学研究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教学研究水平和效益根据教务处网站2021年7月9日发布的“关于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的补充通知”,学校决定对没有在2021年11月25日前办理结题手续的2018年之前的校级教学研究项目不含“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18年及之后的课程建设项目进行撤销处理,相关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新的教学研究项目。

联系人:陈洁琼,电话:85070118,办公室:行政楼210。

教务处

20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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