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我校专业增设和调整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我省普通高校专业增设和调整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1〕96号),我校将对2011年专业设置进行增设和调整。请各二级学院根据省教育厅通知做好本部门2011年专业增设和调整申报工作。
具体专业增设和调整的指导思想及要求详见《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我省普通高校专业增设和调整申报工作的通知》,特别提醒如下:
1、现有专业已开设的专业方向须报教育厅备案。我校今后在印发招生简章、编制招生计划、核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应以省教育厅备案的专业方向为准。未经省教育厅备案所产生的学生招生、学历证书发放等问题,教育厅将追究我校责任。
2、根据省教育厅通知精神,专业平均规模不足70人的学院,每申报增设一个新专业,需同时提交拟撤销一个现有专业的方案。
3、申报第一类专业[第一类专业定义详见《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改进高等学校专业增设调整申报和审批工作的通知》(浙教高教〔2009〕105号)],须做好迎接省教育厅进行实地考察、评议的准备工作。省教育厅于
7月
20日
-
8
月5
日
组织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及行业、企业专家,来校对拟增设的第一类专业进行实地考察、评议。
请各二级学院于7月4日前将《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试行)》、《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汇总表》《年度高等学校现有专业方向设置汇总表》及申请增设专业方向的说明材料及教学计划安排表纸质稿交教务处221办公室,电子稿发至zht1253@163.com。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我省普通高校专业增设和调整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1〕96号)
2、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改进高等学校专业增设调整申报和审批工作的通知(浙教高教〔2009〕105号)
3、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试行)
4、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汇总表
5、年度高等学校现有专业方向设置汇总表
6、近三年总就业率排名后十位的本、专科专业
7、近三年总就业率低于90%的本、专科专业
8、全省专业布点数统计情况表
9、浙江省普通本科院校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立项名单
10、教育部控制布点的12种本科专业名单
教务处
2011
年7
月2
日
关于做好2011年我校专业增设和调整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