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 《教育部关于2018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19〕7号),我校获批2个新增专业:机器人工程、环境工程。
请附表中相关二级学院组织做好新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制订及论证工作,提升人才培养方案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度。根据 《浙江科技学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原则性意见(2017修订版)》、“关于对2018级培养方案优化调整数理基础课的通知” 及“关于对2017版培养方案结构性调整及军事课增加学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按附件培养方案格式,制订新增专业本科培养方案,专业总学分不超过165。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教务处关于制(修)订2017版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要求,编写新增专业课程教学大纲。
请于2019年4月8日前将培养方案的纸质稿(签字盖章)及电子稿各一份交教务处;于2019年9月10日前将按专业汇编的教学大纲电子稿交教务处(纸质稿交:行政楼210室,电子稿发至邮箱:476180852@qq .com)。
附表:2019级新增专业
所属二级学院 |
2019级 新增专业 |
专业代码 |
学位授予门类 |
修业年限 |
电气学院 |
机器人工程 |
080803T |
工学 |
四年 |
环资学院 |
环境工程 |
082502 |
工学 |
四年 |
附件: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模板格式
教 务 处
20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