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7版培养方案结构性调整及军事课增加学分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适应全面发展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需要,学校提出对2017版人才培养方案作结构性调整,改善教学体系。同时,根据《教育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通知》(教体艺〔2019〕1号),军事课程从2019级起作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军事课
2019级起培养方案中《军事理论及训练》课程由原来3学分调整至4学分。
2.2017版培养方案结构调整
培养方案课程模块增设“素质拓展模块”,四门课程纳入“素质拓展模块”:《军事理论及训练》(4学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1学分)、《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1学分)、《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实践》(1学分)、《第二课堂》(创新创业实践,3个学分)共10学分,是所有学生的必修课程,成绩合格者计入“素质拓展模块”学分。“素质拓展模块”课程成绩列入毕业资格审查中,不合格者不能毕业。“素质拓展模块”10个学分不计入专业毕业最低总学分。因此,专业总学分相应降至:原则上不超过165。
调整后的教学体系结构:
教学体系 |
课程模块 |
修读要求 |
课程归类 |
备注 |
理论教学体系 |
通识教育课 |
必修 |
不包含: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 |
专业总学分原则上不超过165 |
选修 |
|
学科专业 基础课 |
必修 |
|
专业核心课 |
必修 |
|
拓展复合课程 |
选修 |
|
实践教学体系 |
实践教学环节 |
必修 |
不包含:军事课、第二课堂、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实践 |
素质拓展体系 |
素质拓展模块 |
必修 |
军事课(4学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1学分)、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1学分)、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实践(1学分)、第二课堂(3学分) |
10学分不计入专业总学分; 课程成绩列入毕业资格审查中,不合格者不能毕业。 |
本次调整仅涉及教学体系结构调整,不涉及其它课程和学分变化。
3.梳理2019级各专业培养方案教学体系结构,专业总学分原则上不超过165。
根据以上调整,请各二级学院在2018级培养方案的基础上,梳理2019级各专业培养方案教学体系结构,于3月22日前完成填报附件“2019级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模块学分结构表”交教务处,签字盖章的纸质稿1份交行政楼210办公室,电子稿发476180852@qq.com邮箱。
附件:
1.教育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通知
2.2019级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模块学分结构表
教 务 处
2019-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