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8级培养方案优化调整数理基础课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提升我校各专业持续创新力,结合本科审核评估专家组反馈意见,根据6月7日召开的数理基础优化整改研讨会议精神,请各二级学院进一步优化调整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按照专业毕业要求及本科专业建设质量标准对数理基础知识的要求,适当调整数理基础课程设置,形成2018年级适用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级培养方案优化调整
1.理学院已在对同类高等院校培养方案中数理基础课设置情况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及学校发展,制订了新的数理类课程分类分层教学课程模块及课程教学大纲,对数理基础课在原有基础上增加1-2个层次,学分相应增加。
2.各专业,尤其工科专业要进一步研究专业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对数理课程需求,参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对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的基本要求,对照“各类层次数理基础课程内容简介及课程教学大纲(见附件1)”及“各类层次数理基础课程信息一览表(见附件2)”,选择相应类别层次的数理基础课程,必要时调整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数理基础课程设置,可在原有基础上提升层次,增加2-4个学分,仅对数理基础课提高层次而增加总学分,可以突破原毕业最低学分,但毕业最低学分不得超过180学分。
二、时间安排
1.请各二级学院于6月14日前完成2018级培养方案优化调整及相关论证工作,并将“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及“2018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数理基础课调整汇总表”(附件3)交教务处审批。
2. 6月15日前,各相关二级学院完成在教务管理系统里涉及课程库、教学计划及任务落实更改工作。
附件:
1.各类层次理数基础课程内容简介及课程教学大纲
2.各类层次数理基础课程信息一览表
3. 2018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数理基础课调整汇总表
教 务 处
2018-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