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2016年特色人才培养班材料及其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2016年拟立项的特色人才培养班“特色人才培养班申报表”及“特色人才培养班教学计划”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并需将特色人才培养班教学计划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具体要求如下:
一、材料修改
1.“特色人才培养班申报表”的面向对象与“特色人才培养班教学计划”的招生对象要一致。2016年特色班招生对象以2016年特色人才培养班教学计划的招生对象信息为准。
2.补充及更正“特色人才培养班教学计划”的相关内容:课程中英文名称、开课学期、课程性质、课程类别、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及学时和考核方式。
(1)开课学期:长1为2016-2017-1学期,长2为2016-2017-2学期,长3为2017-2018-1学期,长4为2017-2018-2学期,以此类推。
(2)课程性质:选修 或 必修
(3)课程类别统一填写:特色人才培养
(4)课程代码:
特色班课程代码编制:由8位字符组成。第1、2位为开办学院,第3、4为特色班代码(阿拉伯数字),第5、6位为流水码,第7、8位为大写字母:TS。
(5)学分折算:
理论课、实验课等16学时为1学分;
实习、分散性实践教学每2周折算为1学分;
课程设计等集中实践教学每1周折算为1学分。
二、材料递交及录入系统要求
1.请各相关二级学院于2016年4月21日前将 “特色人才培养班申报表”及“2016年特色人才培养班教学计划”递交教务处。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交行政楼210办公室,电子稿发邮箱:476180852@qq.com。
2.请各相关二级学院于2016年4月26日前将2016年特色人才培养班教学计划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教务处
2016-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