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3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及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十二五”期间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精神,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构建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务处经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论证,已形成《关于修订2013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为做好本次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确保在2013级新生入学前高质量完成制(修)订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1.人才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工作的基础性文件,是各专业实施教学活动安排、进行教学改革、实验室建设和审定学生毕业资格的重要依据。各二级学院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认真落实学校制订的《关于修订2013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组织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深入学习研究国家和浙江省的有关教育教学改革文件,将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作为深化教学改革的载体,将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改革成果融入新的人才培养方案之中,通过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进一步推动教学改革。
2.各专业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认真制定专业培养标准,并以此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根据学校《关于修订2013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和工作进程安排,要精心设计、严密组织,结合本单位教学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落实制(修)订工作任务。
3.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既要民主又要集中,既要广泛调研,听取教师和学生意见,借鉴其他院校经验,又要将其作为一种学术行为,充分论证,并至少聘请2名校外相应学科专业的专家进行审核。
二、工作进程安排
1.
2013年
1月
9日
至11日:各学院布置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制定工作计划。
2.
2013年
1月
11日
至
2013年
3月
18日
:各二级学院完成各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和培养方案的制订。聘请校外相关专业专家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核,填写校外专家评审意见表,参考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完成培养方案修订总结初稿;各学院组织院内培养方案论证会,根据论证意见,修改完善培养方案,完成培养方案论证意见表。
3.
2013年
3月
19日
至
3月
25日
:学校召开会议对各学院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议。
4.
2013年
3月
26日
至
4月
5日
:教务处收取各专业培养方案、二级学院将专业培养方案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5.
2013年
4月
6日
至
6月
30日
:根据2013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专业修改完善配套教学大纲,编写课程简介,制定相关课程改革方案或管理方案或组织实施方案。
三、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
2013年
1月
11日
前,各学院提交加盖公章的“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计划”,学校将根据各单位工作计划进行调研,了解工作进展情况。
2.
2013年
3月
26日
前,提交下列材料:
(1)各专业人才培养标准。
(2)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稿及经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稿1份。
(3) 各专业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校外专家评审意见》纸质稿复印件1份(至少2位专家参加评审)。
(4)加盖公章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报告1份及其电子版。
3.
2013年
6月
30日
前,提交材料:
专业培养方案中所有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简介电子版,按专业汇编(格式使用2008版大纲、简介格式,见附件8)。
4.
2013年
12月
30日
前,要求完成:
(1)教务处组织装订《浙江科技学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2013版)》。
(2)各学院自行以单行本装订的内容:
一是本院的本科人才专业培养标准;
二是本院的本科人才专业培养方案;
三是教学大纲及课程简介。应按专业装订成册(含封面、学院简介、目录、专业培养方案中所有课程教学大纲及课程简介等)。
附件1:《关于修订2013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附件2:201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参考模板
附件3:2013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模板格式
附件4:2013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具体格式要求
附件5:2013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须注意的细节
附件6: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校外专家评审意见表
附件7: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意见表
附件8:2013版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格式
教 务 处
2013
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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