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改(完善)“卓越计划”试点专业培养计划及其相关工作的通知
“卓越计划”相关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教育部《关于反馈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11年度阶段检查意见的通知》要求,及2011年6月17日学校卓越计划试点工作协调会的会议精神,请“卓越计划”相关二级学院(部、中心)组织相关教师,在认真研究专家组提出的总体意见和建议及有关实施“卓越计划”相关文件的基础上,分析各试点专业培养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存在的问题,按照《浙江科技学院实施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培养计划制定原则意见》及“卓越计划”试点专业培养计划格式、《关于制(修)订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教学大纲及课程简介的通知》等要求,切实做好整改(完善)专业培养计划、课程教学大纲等工作。
为确保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我校以“卓越计划”为引领的应用型人才教育教学改革,请各试点二级学院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精神,制定“卓越计划”实施工作计划(填报附件表格),明确工作思路、任务和举措。
请各试点二级学院于9月1日前将培养计划最终修订稿、教学大纲及课程简介(连同教学大纲制修订汇总表、课程体系整体设计及课程整合情况说明)及《“卓越计划”实施工作计划》的文字稿(需签字盖章)交教务处221办公室,电子稿发至qiuguifang@zust.edu.cn。
附件:“卓越计划”实施工作计划.rar
教务处
2011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