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级学生辅修专业报名及其相关事项通知
为适应社会发展趋势,培养多元化、复合型人才,提高毕业生的就业适应能力、持续发展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学校将面向2008级开设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精算学、英语三个辅修专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报名条件:
2008级学有余力且本人有修读辅修专业意愿和需要的各专业学生。
2、报名时间:
2010
年
1
月
8
日12:00——
2010
年
1
月
18
日中午12:00。
3、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需要报名的同学登陆教务管理系统http://172.16.11.212的活动报名的辅修报名中选择自己修读专业,点击报名后,系统提示报名成功。
2010
年
1
月
19
日
公布网上报名结果,不足20人的不开班。
2010
年
1
月
20
日
至21日期间,学生到主办学院交纳学费;辅修主办学院、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处先后对报名学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在教务管理系统中予以确认。系统中确认方式:辅修管理—>学生辅修注册—>点击学生名单,右击键选择“开办学院确认”或“学生学院确认”。各部门对报名学生审核时间要求为:主办学院于
2010
年
1
月
20
日
16:00前完成审核;学生所在学院于
2010
年
1
月
21
日
12:00前完成审核;教务处于
2010
年
1
月
21
日
14:00前完成审核。主办学院于
2010
年
1
月
22
日
前公布学生名单,并报教务处备案。
4、学费标准:
获准辅修的学生,按《浙江科技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每学分收费标准向辅修专业主办学院缴纳一学年辅修学费。报名学生在2010年1月21日前将学费交主办学院,不交纳学费者视为放弃。
5、其它规定:
(1)若学生在修读辅修专业的课程中,遇到主修专业中已修过的课程或课程类别更高的课程,学生可在开课二周内提出申请免修该课程,经辅修专业主办学院教学院长批准,即可免修该课程。
(2)取得辅修资格的学生,一般不能中途退修。凡因故终止或取消辅修资格者,学费不予退还,但可跟班听课,合格课程可记作任选课学分。
(3)修完辅修专业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按照《浙江科技学院辅修专业管理暂行规定》,学校颁发辅修专业证书。毕业时未达到辅修专业要求的,则发给课程学习证书。
(4)完成辅修专业学习后,所得学分可抵作主修专业非限制性的任意选修课6个学分(五年制专业8个学分)。
(5)2010年3月1日前各专业学生分别到主办学院领取《辅修专业听课证》。
(6)需要教材的学生,凭《辅修专业听课证》于2010年3月1日至3月12日期间直接到教材中心购买教材。
教 务 处
2010-1-7
2008级国际经济与贸易(辅修专业)教学计划(主办学院:经管学院).rar
2008级金融精算学(辅修)教学计划(主办学院:理学院).rar
2008级英语(辅修专业)教学计划(主办学院:语言文学学院).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