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2019级学生学业导师制及开展2020级学生学业导师制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浙科院教[2019]5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及教务处2019年12月31日下发《关于做好2019级学生学业导师制工作的通知》,现将推进2019级学生学业导师制及开展2020级学生学业导师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进2019级学生学业导师制:
1.请各二级学院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细则中应体现学业导师工作量绩效补贴;
2.已被聘任为2019级学生学业导师的请根据2019-2020-2学期工作开展情况填写《本科生学业导师工作考核表》(见附件2)并交二级学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及不合格。二级学院于11月27日前将考核结果《浙江科技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学院考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报教务处。
二、开展2020级学生学业导师制:
1.各二级学院须组织学业导师与学生见面会,学习宣传学校学业导师制实施办法,明确学业导师工作安排和要求;
2.由教师填写《浙江科技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申请表》(该表学院留存,见附件1);
3.于2020年12月4日前完成2020级学生学业导师的遴选与聘任工作并将《2020级本科生学业导师学院聘用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报教务处备案。
学业导师是学校育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高尚师德师风的重要体现,是每一位教师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各二级学院的学业导师制度的制订、落实、实施情况将作为2020年度考核二级学院完成“学校运行与质量保障指标”的一项内容。
根据教务处安排,年终二级学院将本学院2020年度学业导师工作开展情况(不超过3000字)报送至教务处,由教务处进行考核。
附件1:浙江科技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申请表(XX学院)
附件2:浙江科技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工作考核表(XX学院)
附件3:浙江科技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学院考核情况汇总表(XX学院)
附件4:2020级本科生学业导师学院聘用情况汇总表(XX学院)
教务处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