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1学期退学警示学生统计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每学期补考结束,学校对在校学生进行修读情况统计。每学期获得学分小于10学分的,给予退学警示处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对于在2020-2021-1学期获得学分少于10学分的学生,相关学院应填报“退学警示学分统计表”。统计表的电子及纸质文档请于4月9日前报教务处(行政楼206)。
注意事项:
1、进修生、2020-2021-1学期已休学或退学学生不含;
2、获得学分为统计学期实际修读并获得学分的各类课程;
3、请务必关注相关学生所涉及的未在提交状态(缓提交)的成绩记录。
联系人:林丽85070287
教务处
2021年3月24日
附件:退学警示学分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