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了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严格考试管理,客观、公平、公正地评价教学效果,促使学生刻苦认真地学习。根据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实施办法》精神,实施部分课程的教考分离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面向不同教学班同时开设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二、实施要求
1.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学期教学任务确定实施教考分离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及1门专业课。各二级学院将实行教考分离的课程于10月28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2.教考分离工作由各开课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实行教考分离课程的试卷要求非任课教师出卷,或从建立的试题库中抽取,考试前由专人抽卷,经审核后统一印刷,统一封卷、统一保管。
3.严格保密,严禁以复习题或其他形式向学生公开试题。
4.教考分离课程要求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原则上任课教师不评阅本班试卷。考试结束要对各班级成绩进行汇总分析,并将分析结果报送教务处。
5.“四统一”课程继续按“四统一”的考核要求实施,本次无需报送。
附件:教考分离课程表
教务处
2016.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