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务管理

各二级学院(部):

此次期末考试的监考教师依然在教务管理系统里落实。请各教学单位教务员以自己用户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安排本次期末考试的监考教师【考试管理—集中考试排考—考试监考教师安排—安排监考教师、主副巡考】。

1.公共基础课请各开课学院至少安排4人作为主考及考务工作人员,负责在各教学区设立考务办公室,公共基础课的各位监考教师请统一到各教学区设立考务办公室领、回卷。其中A区考务办公室设在教师休息室A2-240(负责A教学区考场的试卷收发)。

2.专业和专业基础课务必安排任课老师作为主考或监考教师负责拿送考试试卷。

3、有红色“合考”标记的为合班考试,数字相同为同一考场。

4、实际人数超过56(含56)人以上需安排三个监考教师。

5、原则上排第一位的是主监考,负责领卷、回卷。

请各教学单位于66日下班前安排好各自学院的监考教师,系统将于7日前关闭录入教师的功能。也请于8日前把各学院的巡考和值班教师以及值班电话报于教务处,原则上有本学院考试学生和监考教师的学院要求安排巡考和值班人员。

其他事宜:

一、教务处统一排考的课程,考场情况登记表由各二级学院教务秘书从系统打印后提供给主考教师,放入试卷袋【打印界面:集中考试地点安排—考场学生名单打印(R)—当前记录学生名单(T)】。

二、监考须知:

1、监考教师须提前15分钟到考场,公共基础课须到各考务办公室领卷。

2、要求考前清场,认真检查核对考生考试证件。【补考考生必须两证齐全(身份证和学生证)】。

3、要求在黑板上书写座位号、考试时间、考试科目(闭、开卷)、考生须知

4、要求考生在考场名单上签名。

5、要求宣读考生守则。

6、要求试卷、答题纸按顺序从小到大排序。

7、若发现作弊情况,由监考教师详细填写考场违纪记录表并签字,同时将学生作弊材料(学生本人签字)连同此表及时上报教务处处理。

教务处

201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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