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期末集中考试的预安排工作已完成,为保证其准确性,请各教学单位认真核对本部门开课课程的考试安排信息并加以确认,于5月16日前将核对确认结果汇总,经学院教学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报教务处215办公室(如没有变化,就不用再次上报)。教务处将根据各学院反馈信息,从有利于考试秩序的角度并视资源等情况对期末考试预排表进行微调。具体要求如下:
(1)进入 “数字化校园信息平台
/考试管理/集中考试排考/考试地点安排,选“2011-2012学年第2学期”、“A︱期末集中考”、“显示教学班组成”,执行excel输出;
(2)认真核对课程考试安排信息,并将考试安排在二级学院(部)网站公布,公布信息应包括下列基本项目:“任课教师”、“课程名称”、“合考”、“人数”、 “考试教室”、 “教学班组成”、“考试时间”。
(3)核对完成,并在教务处排定所有考试并公布后,请打印各二级学院开课课程的集中考试考场名单。
教务处
2012
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