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课管理

一、录取原则

按照高考数学成绩满分150计算,根据学生个人高考数学成绩(经核实),择优录取,确定正式录取、预录取学生名单。

二、录取说明

1)正式录取的学生,第一学期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能退出实验班。

2)对预录取的学生,两周后即第五周,教师将结合学生的学习情况与个人意愿,确定正式录取的名单。

3)最后正式录取的实验班人数控制在两个学院学生总人数的25%-35%

4)所有正式录取的学生,如提出回普通班的将不能再回到实验班。

三、其他

录取、预录取名单见附表,如有异议请向教务处反映。

附:报名与录取人数统计表

人数

学院

报名人数

正式录取人数

预录取人数

合计

电气学院

163

73

44

117

机械学院

141

86

39

125

合计

304

159

83

242




附件一、2017级高等数学A实验班录取公告点击打开链接

附件二、17级高等数学A实验班录取、预录取名单点击打开链接


教务处、理学院

2019.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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