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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为了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尊重学生个性,培养创造性,也为了让同学们广泛阅读,深入思考,充分保证学习质量,而不是简单地应对考试“完成学分”,系统已对每学期的学分数量给以一定限制,即每个同学每学期修读的总学分(含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公共复合拓展课、体育课、开放实验等)不得超过35学分,《浙江科技学院本科生选课管理办法(实行)》(浙科院教【2010】14号)也有明确规定。
修读学分超限后将不能继续选课,请同学们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习计划,调整选课。
教务处
201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