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人才培养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16号)的精神与要求,经各二级学院申报、教务处审核、校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评审:评议、投票,报分管校长同意,艺术学院《艺术设计材料构造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等11项项目拟推荐申报2019年“十三五”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9日至2019年9月12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部门和受理电话:教务处,行政楼211室,陈老师,电话:85070196

附件:浙江科技学院拟推荐申报2019年“十三五”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名单

教 务 处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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