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召开2012年秋季全国高教仪器设备展示会的通知》(高学会[2012]21号)(见附件)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验室建设的实际情况,为组织好本次全国高教仪器设备展示会的参观学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展示会定于
2012
年
10
月
16
日
至
10
月
18
日
在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中段(体育公园东)烟台国际博览中心召开,中国高教学会委托浙江大学负责本次展会我省高校的组团工作。
二、各学院、部、中心(以下简称学院)可根据实验室建设的实际需要,自行安排有关人员参加本次全国高教仪器设备展示会;同时,与浙江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接洽相关参会和食宿事宜,也可自行联系当地宾馆,参会的各项费用由学院自行解决。
三、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参会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确定一名本学院参会负责人,在参会期间的参观考察、外出就餐、自由活动等尽量以学院为单位,如需单独外出须向负责人请假说明,并保持通信联系。
四、具体情况请与教务处
陈烨
老师联系。
联系地点:行政楼211室;电话:85070196;邮箱:chenye6810@163.com
附件一:《关于召开2012年秋季全国高教仪器设备展示会的通知》
附件二:《浙江省高校组团参加2012年秋季全国高教仪器设备展示会(烟台)
通知》
教务处
2012年9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