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2021年大学生科技竞赛项目立项申报
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促进我校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的蓬勃开展,营造科技文化的浓郁氛围,培养良好的师风学风,进一步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增强实践创新能力,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大学生科技竞赛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浙科院教[2018]7号)精神与要求,组织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科技竞赛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我校组织参与的科技竞赛分为三类:A类是指列入浙江省教育厅质量监控指标的科技竞赛;B类是指教育部各教学指导委员会举办的全国性科技竞赛;C类是指浙江省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行业学会/协会举办的科技竞赛。
2021年我校将根据大学生科技竞赛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在全面组织参加各类竞赛项目的基础上进行重点突破。请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全力推进列入全国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样本项目(见附件1,包括相关B/C 类竞赛)的参赛组织工作,并将按照竞赛管理办法对此类竞赛项目予以政策倾斜。
二、由教育厅发文公布、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主办的A类竞赛项目,要求相应二级学院、部、中心与相关部门向学校提出立项申请,必须报名参加,且在校内举办初赛。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学术团体和全国范围B/C 类竞赛,根据其社会影响力及在行业中的地位,特别是列入竞赛排行榜样本项目,各二级学院应全力培育,积极参赛。
三、竞赛项目管理和实施
(一)承办学院对项目方案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将项目申报材料汇总交教务处,由教务处审核,报学校审批后予以公布立项,被批准立项项目可在年底纳入指标考核和业绩考核体系。学校立项以后出现的新竞赛项目,允许在赛前补办申请立项流程,学校审核通过后给予备案认可。
(二)科技竞赛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按项目申报书要求履行职责。每年3月份进行申报工作,项目期限 1 年,项目结束时,竞赛项目负责人需及时做好竞赛总结等工作。
(三)根据学校二级学院自主理财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A/B/C 类科技竞赛经费由学校计财处统一核算至各学院日常运行经费中,学院应充分考虑各项竞赛运行需要,认真规划、切实保障相应经费。学校根据科技竞赛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对A 类有竞赛项目追加经费,经费划拨到相关学院。有重大影响(如竞赛排行榜样本项目)的B/C类竞赛项目竞赛给予相应支持。经费主要用于参赛报名费、宣传资料费、材料消耗(包括元器件)费、竞赛场地布置费、参赛差旅费,具体按照《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教学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时间:3月16日(周二)—3月31日(周三)
五、申报方式
(一)所有A/B/C 类竞赛项目,都需填写《浙江科技学院大学生科技竞赛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并标注是否是竞赛排行榜样本项目,表格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后交所在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科技竞赛领导小组对所申报的项目认真审核、鉴定、签署意见并填写《2021年浙江科技学院大学生科技竞赛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
(二)A类竞赛项目,有集中授课安排的需同时填写《浙江科技学院科技竞赛集中授课安排表》(见附件3)。
(三)所有申请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稿及纸质材料(学院签字盖章)一式1份报送教务处,教务处组织评审后将公布立项结果。
联系人:余敬安,电话:85070450,15067158360,邮箱:36917433@qq.com
附件1:《2015-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样本项目名单》
附件2:《浙江科技学院大学生科技竞赛项目申报书》(空表)
附件3:《浙江科技学院科技竞赛集中授课安排表》(空表)
附件4:《2021年浙江科技学院大学生科技竞赛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