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竞赛

各二级学院、部、相关部门、安吉校区管委会: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及本科教学工作量统计的通知》要求,依据《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大学生科技竞赛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浙科院教[2018]7号)《关于印发2023年度党政工作要点责任分解的通知》现就做好2023年大学生科技竞赛与科技创新年度总结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部、相关部门,安吉校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学院)应充分认识到全面开展大学生科技竞赛与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性,应将科技竞赛与科技创新作为重要工作纳入各学院的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指标体系,并认真组织开展各项科技竞赛与科技创新活动。

2023年科技竞赛与科技创新活动已近尾声,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本学院2023年度大学生科技竞赛获奖情况登记和科技创新情况统计,认真填报浙江科技学院大学生科技竞赛获奖情况登记(文件包)》(填报要求请严格按照附件格式),12月20日(周将电子稿报送教务处,逾期未交者其工作业绩将计入下一年度。

1.此数据统计以竞赛获奖证书或主办方获奖发文文件(红头盖章)为依据,统计范围为202212月11日至20231210日。

2.此数据将录入教学业绩管理系统,作为二级学院年度考核和科技竞赛奖励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填写准确。

3.本次获奖数据统计除个别学院采用线上方式,其他学院仍然采用线下方式上报。

请各学院组织做好本学院年度总结和成果汇编工作,汇编主要内容为:本学院学生科技竞赛与科技创新活动开展情况,竞赛立项与获奖情况,学生科技创新情况等,重点突出成果。请将以上内容做成《╳╳学院2023大学生科技竞赛与科技创新工作成果汇编》(汇编要求图文并茂,尽量多一点参赛、获奖图片、视频等用于宣传、制作画册),在12月25日(周)前将电子稿报送至教务处。

联系人:叶赛英,行政楼209办公室,电话:85070289,邮18171512@qq.com

附件:《浙江科技学院大学生科技竞赛获奖情况登记》(文件包)


教务处

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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