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建设项目的规范化管理,保证实验室项目建设质量与实验教学效果,推进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提高实验室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浙科院办〔2007〕23号),学校开展了2015-2016年度各类实验室建设项目(含往年申请延期验收项目)验收工作,现将项目的验收情况公布如下。
一、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由教务处牵头组织、监察处负责监督,项目验收工作小组具体实施。项目验收工作小组由教务处、监察处、计财处、资产处、保卫处、二级学院相关学科专家组成。项目验收按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现场核查、汇报答辩、会议评定等程序进行,验收结果与等级经公示后发文公布。
二、2015-2016年度各类实验室建设项目及2012-2014年度申请延期验收的各类建设项目共30项,实际参加本次验收的实验室建设项目19项;人文与国际教育学院多媒体教室建设项目等11项建设项目因项目负责人变更或所在实验室进行工程改造、部分设备尚未采购到位等原因,提出延期验收申请或未提出验收申请,学校将在下一轮项目验收中组织安排。现经学校组织验收与评定,同意体育部大学生户外运动实践基地等19个建设项目通过验收,具体验收评价结果见《2015-2016年度各类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结果一览表》(附件一)。
三、申请延期验收或未参加验收的实验室建设项目(附件二)应积极做好后续建设工作,在下一轮学校组织验收时进行申报。
今后,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在建实验室项目的过程规范化管理工作,根据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和实际建设情况进行项目过程监控,同时,认真做好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推进实验室建设水平和投入效益的提高,为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国际素养和社会责任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提供良好的条件保障。
教务处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