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教融合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年度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与

先进个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持续稳定发展,更好地调动和发挥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为学校的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学科发展、社会服务提供条件保障,根据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关于开展2018年度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的通知》(浙实发[2018]7号)(附件一)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学校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依据

(一)《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科院教

[2012]17号)

(二)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办法(浙实发[2018]6号)(附件二)

二、推荐范围

(一)先进集体推荐范围为各二级学院实验中心、建制实验室、实训中心、实验室管理部门。

(二)先进个人推荐范围为在各二级学院、部、中心、相关部门从事实验室建设、管理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

三、推荐名额

每个二级学院、部、中心、相关部门推荐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1名。

四、推荐程序

(一)经二级学院、部、中心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浙江省年度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浙江省年度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一附表),115日(星期一)前将分管院长(处长)签字盖公章的纸质推荐表一式2份及电子稿报送教务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经教务处审核,并组织进行评选、公示,择优推荐先进集体2个、先进个人4名,在1115日(星期四)前报送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

通知与附件可在教务处网页首页公告栏和学校内网上下载。

联系人:叶赛英,行政楼211室,电话:85070289,邮箱:18171512@qq.com

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网址:https://new.zjlab2006.cn

附件一:《关于开展2018年度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的通知》

附件二:《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办法

教务处

201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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