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械学院与外语/中德学院建制实验室设置调整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相关部门: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的建设、管理,规范实验室管理体制,提高实验室的综合能力与使用效益,根据机械学院、外语/中德学院提出的关于建制实验室设置调整要求,按照《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科院教[2012]17号)、《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教学实验室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科院政[2007]181号)的规定,经学校讨论决定:同意机械学院增设“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实验室”(简称:能源工程实验室)为建制实验室;同意外语/中德学院将建制实验室“外语教学综合实验室”更名为“外语学习中心”;撤消“多媒体音视频资源编辑室”建制(所属资产划归“外语学习中心”),增设“德国文化区”为建制实验室。
教务处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