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度
浙江科技学院开放实验室名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浙科院政〔2007〕104号)精神,按照《关于实施2016年度学校实验室开放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核实与申报,教务处审核,同意机械学院机电基础实验室等符合实验室开放条件的35个建制实验室、3个单列实验分室和1个省重点实验室为2016年度浙江科技学院开放实验室(详见附件一),并承担相应的开放实验教学任务;同意信息学院网络学习中心等符合实验室开放条件的33个公共类、专业类计算机房实施全面开放工作(详见附件二),为学生、教师提供性能良好、配置齐全、环境安全的自主学习、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场所,提高实验室资源的利用效率。
希望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实验中心、开放实验室(计算机房)认真组织开展实验室开放工作,特别是各类计算机房的开放工作,保障开放实验室的高效、安全、规范化运行,使实验室开放工作落到实处,做出成效。
附件1.《2016年度浙江科技学院开放实验室名单》
附件2.《2016年度浙江科技学院计算机房开放安排表》
(附件见纸质文件,已发实验室管理群)
教务处
2016
年3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