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教务

各二级学院:

为了加强我校国际化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的通知(教外〔201850号)》文件,国际化专业培养方案需做相应调整。同时,针对国际化专业学生毕业资格审核,教务处进行了进一步明确的规定。

12017版国际化专业培养方案修订。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的通知(教外〔201850号)》文件精神,对于“语言能力要求”有了新的具体规定,即“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学科、专业中,来华留学生应当能够顺利使用中文完成本学科、专业的学习和研究任务,并具备使用中文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的能力;毕业时中文能力应当达到《国际汉语能力标准》五级水平以外语为专业教学语言的学科、专业中,来华留学生应当能够顺利使用相应外语完成本学科、专业的学习和研究任务,并具备使用相应外语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的能力;毕业时,本科生的中文能力应当至少达到《国际汉语能力标准》四级水平。”

在总学分不变的前提下,现要求各相关全英文授课专业负责人根据该文件精神及522日协调会上的任务布置,对培养计划进行修订,对相关的课程进行调整,在毕业要求内对汉语水平要求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培养方案自2019级学生起开始执行。

(2)国际化专业毕业资格审核补充规定。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来华留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浙科院外[2018]3号)》,本科留学生可免修体育、国防教育、大学语文、《论语》导读、思想政治理论课(包括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等课程);文科类本科留学生经本人申请,二级学院审批后可免修数理化。汉语水平要求按照新修订的国际化专业培养方案执行。各二级学院对国际化专业(中文授课专业及英文授课专业)学生毕业资格审核时,请参照《浙江科技学院来华留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和修订后的国际化专业培养方案进行。

相关二级学院将教学计划变更表于529日前交教务处,签字盖章的纸质稿交行政楼208办公室沈老师处,电子稿发undergrad@zust.edu.cn




教务处

2019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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