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教务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各位同学:

为更好地贯彻因材施教原则,扩大学生专业学习选择权,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遵循“加强管理、保证质量”的方针政策。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本科外国留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浙科院办〔2013〕2号)的文件精神,请各二级学院本着以生为本、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留学生校内转专业相关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基本原则

1、留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享有1次转专业的机会。

2、若申请转专业,留学生的语言水平须符合转入专业所规定的语言要求,详见《浙江科技学院本科外国留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3、若春季班学生申请转入秋季班专业,可以按同年秋季班级编入。

4.若学生所获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必修课程学分(含学分认定)比申请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已开设应修必修课程学分少于18学分(不含)以上的,则需降级转专业。

二、以下情况不得转专业

1.校际间交换的留学生原则上不得变更专业。

2.持有中国政府奖学金的留学生原则上不得更改专业。

3.正在休学的留学生不得转专业。

三、工作计划

序号

事项

截止时间

1

转出学院收集《浙江科技学院校内转专业申请表(留学生适用》,审核并签署意见

3月5日

2

转入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

3月10日

3

国际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

3月13日

4

教务处汇总,复核,上报学校审批

3月18日

5

教务处网站公示转专业名单

3月19日

6

公示后若无异议,教务处印制正式的文件通知,完成《转专业报到注册表(留学生适用)》,留学生凭注册表到相关部门办理转专业报到手续,由转入学院向学生发放新专业课程表。

3月20日-23日

7

公示后若有异议,教务处调整后再印制正式的文件通知

3月20日-23日

8

公示后,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办理转专业报到手续的被视为放弃转专业。

四、各二级学院、部门联系人:

经管学院:李佳琪,电话85070612,B3-303

建工学院:罗超,电话85070519,C2-631

信息学院:周广平,电话85070318,C1-534

理学院:赵雅,电话85070707,A4-220

生化/轻工学院:陈劼,电话85070385,C2-663

艺术学院:赵红,电话85070555,B4-323

人文与国际教育学院:赵芳,联系电话85070146,A4-413

教务处:施凌凇,电话85070126,行政楼215

附件:《浙江科技学院校内转专业申请表(留学生适用》

教务处

201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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