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来华留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在读期间3次出现1学期所修学分不足应修学分1/2的情况者,应予以退学。在第1次出现该情况者,由相关二级学院向学生提出书面警示,并向国际教育学院备案。第2次出现该情况者,由相关二级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共同向学生提出书面退学警示。第3次出现该情况者予以退学。
现将2022-2023-1学期学分统计结果以及学业预警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2023年4月19日10:00至2023年4月20日15:00,学生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分管留学生管理的教务员反映。
教务处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