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评论: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2014-11-17 13:55|来源:|关注度: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这是党中央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为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工作、完善高校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提供了重要遵循。《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领导,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促进高校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党中央确定普通高校全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20多年来,这一制度为高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促进高校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实践证明,这一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党对高校领导的根本制度。当前,高校改革发展任务繁重,进一步强调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这一体制十分必要。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需要坚持高校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如果把高校比作一艘船,那么把好方向的,就是党委。党委总揽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统一领导学校的工作,抓好大事,管好干部,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尊重和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力戒包揽行政事务。校长在党委领导下,依法行使职权,积极主动地做好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需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学校重大事项应当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互结合,集体定了的事,领导班子成员应按照分工分头去办,勇于负责。党委和校长的职责也应进一步明确,只有加强党政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发挥教师在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才能全心全意依靠广大师生员工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
好制度还得硬落实。贯彻落实好这一制度,要靠领导班子成员自觉执行,靠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监督检查。高校党委书记和校长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相互理解,相互配合;领导班子成员须加强团结,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高校贯彻执行这一制度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水平。
来源:人民网,2014年10月16日
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不能动摇
俗话说,家有千口,主事一人。小到一个家庭,大到一个社会组织、经济组织,必然是既要有管方向、定决策的,也要有抓执行、干具体的,这样才能决策有效率、干事有方向、部署好落实。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就是这样一项制度安排。
评判一项制度的好与坏、优与劣,关键一点看其是否符合实际、适应发展需要。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国家、不同性质的大学,其学校管理体制尽管不尽相同,但不论何种管理体制,其共同点就是不仅要符合学校的组织特点,更要能适应办学实践要求。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效。1998年,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写入了教育法,实践证明,这是具有中国特色、适合我国现阶段国情的高校领导体制,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党对高校领导的根本制度。这一制度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巩固不能动摇。
这次中央重申这一领导体制,既是对多年实践的再规范、再提升,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段时间来,一说到党委领导、校长负责,一些人想当然地认为“党委领导”就是书记统揽一切;“校长负责”就是学校行政事务都应校长说了算。这其实是一种误读,把党委领导与校长负责割裂开了。党委领导与校长负责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党委领导,指党委在高校处于领导核心地位,统一领导学校的工作,是党的集体领导、集体决策,不是某一个人包揽一切;校长负责,是校长和其他行政领导班子成员自觉接受党委的集体领导,负责处理学校的日常教学科研活动,完善学校的管理等工作。
当前,社会上有一种片面认识,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是“领导的不负责、负责的不领导”,这种看法虽偏激,但也反映出党委领导、校长负责职责不清的问题。《坚持和完善高校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从管方向、管全局、管干部、管人才以及党要管党等方面,分别明确了党委和校长的10项工作职责,让领导的担当责任、负责的参与领导,理顺了党委领导、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的工作机制,解决了职责上错位、工作上“串位”的现象。
好的制度,还要靠好的执行。落实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关键党政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分工不分家、补台不拆台,做到党政一心,携手并进,共同推进高校事业健康发展。
来源:人民网,201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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