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生活会制度作为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伴随着党内民主生活的扩大和党内民主观念的提升而逐步确立并完善起来的。历史地考察民主生活会制度的由来与演进,对于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好民主生活会,具有重要意义。
建党初期,为反对家长制作风,提出扩大党内民主生活
建党初期,我们党虽然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实际经验,对党内民主生活尚未给予足够重视。作为我们党早期的主要负责人,陈独秀的家长作风就比较严重。曾任我党早期中组部部长的周恩来一针见血地指出:“从前组织上有一种‘家长制’的形式,党员群众对于党部,下级机关对于上级,只有机械的服从,而无活泼的党的生活。”有鉴于此,我们党在大革命失败后开始关注如何有效扩大党内民主生活的问题,并逐渐探索出一些好的做法,提出一些好的思想。
1928年,周恩来在谈到如何贯彻党的六大决议时,特别提出:“各级党部都要尽可能地讨论一切党的政治问题,引导每个同志都尽量发表对于政治问题的意见。”“所谓支部生活,并不是仅仅开会听政治报告、交纳党费就算完事,最要紧的是讨论当地的政治问题、工作问题”。
1929年,中央在给鄂东北特委的指示信中,就如何“实行党内的民主与集中”作出批示,特别指出:“我们党内过去缺乏民主的精神,造成了许多组织上的缺点。所以现在各级党部在可能的范围内,都要尽量地扩大党内民主……各级委员会的工作,不应由书记或主席包办,应经过大多数委员的共同讨论。”同年,古田会议所形成的决议提出,要厉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生活,特别强调要用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的方法,解决党内矛盾。允许个人发表意见,允许争论,但争论要限于党内,对党委或同志的批评应当在党的会议上提出。这种做法与第三次“左”倾路线着重组织处分、“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做法截然不同,在党的建设史上具有开拓性的意义。
党中央到达陕北后,开始提倡民主的工作精神,并在党内施行有关民主生活的教育
党中央到达陕北后,开始系统总结党的历史经验。就党内民主生活而言,刘少奇曾反思认为:“由于中国是一个没有民主生活的国家,我党在过去大部分是处在极端秘密环境中,同时还由于某些同志有不正确的思想和对于党内民主的不正确了解,所以在党内民主生活上还没有养成一种习惯,以至在客观条件可能时,亦不能很好的很正确的实现民主生活。”为此,探索实现党内民主生活的精神和原则,也就成为毛泽东、刘少奇等党的领导人在多个重要场合着重强调的突出问题。
1937年5月8日,毛泽东在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谈到党内民主问题时指出:“要达到这种目的,党内的民主是必要的。要党有力量,依靠实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去发动全党的积极性。”同月,刘少奇在白区党代表会议上也谈到这一问题:“我们不只是要在形式上执行一些民主手续,更要紧的是我们要提倡一种民主的工作精神。领导机关应当尊重每一个同志的意见和应有的权利。负责人员在党内没有特权,不应斤斤于自己个人的领导地位,不自高自大,应服从多数,服从纪律,接受下面的批评,倾听同志的报告,详细地向同志解释,用平等的兄弟的态度对待同志,把自己看作是一个普通的同志,大公无私地处理问题。这是民主的精神,我们每一个干部都应当具备这种精神。应当用这种精神来改造自己并教育同志。这正是党内所需要的民主。”
1938年10月,毛泽东在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上专门对如何实现党内民主生活作了详尽而精辟的论述。他提出,“由于我们的国家是一个小生产的家长制占优势的国家,又在全国范围内至今还没有民主生活,这种情况反映到我们党内,就产生了民主生活不足的现象。这种现象,妨碍着全党积极性的充分发挥。同时,也就影响到统一战线中、民众运动中民主生活的不足。为此缘故,必须在党内施行有关民主生活的教育,使党懂得什么是民主生活,什么是民主制和集中制的关系,并如何实行民主集中制。这样才能做到:一方面,确实扩大党内的民主生活;又一方面,不至于走到极端民主化,走到破坏纪律的自由放任主义。”
1941年,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20周年,中央政治局通过了《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其主要内容是加强组织纪律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干部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听取党员群众的批评、增强党性,等等,从此确立了党内民主是增强党性的重要原则。
延安整风运动中倡导并践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党内民主生活方式
随着党内民主理论的不断深化,党内民主实践也在不断创新。1942年开始的延安整风运动,就积极倡导并践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党内民主生活方式。在南方局整风学习期间,周恩来曾多次主持会议讨论如何“自我反省,各人检讨自己的缺点”。他认为,领导干部应在自我批评方面起示范作用,“一个人或一个政党,如果不愿做反省功夫而自满自傲,不承认自己有任何错误和缺点,或者不善于看出自己力量之所在而害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敢正视错误和改正错误,那么,这个人和这个政党就一定不免于失败”。1943年,周恩来在45岁生日这天写下了《我的修养要则》,以明心志。
延安时期曾担任中央党校秘书长的黄火青后来评价认为,党内民主生活在延安时期是很好的,大家有啥说啥,敢说真话,从不拐弯抹角。他曾举例说,有个名叫窦商初的老团长,打仗的时候身上负过7次伤,从解放区来到延安,对有些事情看不惯,什么也不怕,什么话都敢讲。开小组会他讲,开大会他还上去讲,一讲就是半天。他讲完了,大家讨论他讲的话,哪些对、哪些不对,慢慢地跟他讲道理。他有气的时候,你说啥他也听不进;他缓过来了,你再给他提意见,他知道自己讲错了,就虚心接受了。
延安整风运动加强了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党的七大在整风运动的基础上,对如何开展党内民主生活作了系统阐述。刘少奇在《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提出,“必须放手地扩大我们党内的民主生活,必须实行高度的党内民主”,并总结指出:“从六届六中全会以来,情形是有了一些变化,不独中国解放区的民主运动有了极大的发展,就是党内的民主生活也有了很大的发展,特别在整风运动中,在检查工作的运动中,党内的民主已有极大的发挥……然而,就全党来说,就各个地方来说,党内民主生活至今还是不足的,还应该继续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作为执政党迫切需要健全党内民主,实现正规的民主生活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总体上从战争状态转到建设状态。为顺应这个转变,中国共产党迫切需要健全党内民主,实现正规的民主生活。在党的一系列重要会议上,有关党内民主生活的基本原则得以确定。
1955年,中组部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工作会议。会议指出: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必须加强集体领导,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健全支部的民主生活。会议还认为,实现集体领导,建立支部民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生活,增强党内团结和严肃党的纪律,是党的建设事业中极为重要的原则。
鉴于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的历史教训和我们党在工作中存在的缺点,1956年召开的党的八大强调坚持党的集体领导原则,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加强对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发展党内民主,反对个人崇拜。刘少奇在八大政治报告中强调了党的集体领导和扩大党内民主的原则,指出:一切重大问题的决定都要在适当的集体中经过充分的讨论,容许不同观点的无拘束的争论,以便比较全面地反映党内外群众的各种意见和客观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各个侧面;坚决接受合理的反对意见或者反对意见中的合理部分;对于按照正常程序提出任何反对意见的任何同志,决不能采取排斥态度。八大通过的党章也明确指出:党必须采取有效的办法发扬党内民主,鼓励一切党员、党的基层组织和地方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上下级之间的生动活泼的联系。
遗憾的是,八大召开后不久,反右派斗争、“大跃进”运动、“反右倾”斗争的开展改变了八大确立的正确路线,严重破坏了党内民主生活,助长了党内不敢坚持原则,不敢讲真话的不良风气,一言堂、家长制等现象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得以滋长和蔓延。
七千人大会上正式提出关于民主生活会的主张,遗憾的是,这一制度后来没有得到真正落实
1961年5、6月间,中央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对“大跃进”运动以来的经验教训进行了初步总结,党内民主生活问题是讨论重点。有人批评说:“党内民主生活,这几年是有削弱。说是政治挂帅,不少地方成了书记个人决定问题,特别是第一书记不点头,什么事都不能办。党的政策、重大问题,却很少集体讨论,这实际上是没有政治挂帅”。“党内民主生活是个大事,要进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不然,整了风,没有正常的民主生活,没有个制度,也还是不能完全解决问题。”
随后1962年初召开的七千人大会进一步总结了“大跃进”运动以来的经验教训,对如何坚持和发展党内民主生活进行了反思和探索。毛泽东在全体大会上发表讲话,一共讲了六个问题,中心是讲民主集中制问题。他说:“不论党内党外,都要有充分的民主生活,就是说,都要认真实行民主集中制。”毛泽东批评了党内有的同志“听不得相反的意见,批评不得”的现象,要求大家“有了错误,一定要作自我批评,要让人家讲话,让人批评。”毛泽东自己也做了诚恳的自我批评。在会上,刘少奇和邓小平还提出了建立民主生活会的主张,得到毛泽东的赞同。
2月6日,邓小平发言指出:根据党章规定,人人要过支部生活。我想,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就是把领导人的主要的小组生活,放到党委会去,或者放到书记处去,或者放到常委会去。在党委会里面,应该有那么一段时间交交心,真正造成一个好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空气。同等水平、共同工作的同志在一起交心,这个监督作用可能更好一些。(刘少奇:可以有这么个建议,各级党的委员会一个月之内要有一次党内生活会。委员会开会,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不一定一个月,三个月有一次也很好了。(刘少奇:一季有一次,一年四次也好,开党内生活会。这么一个建议,行不行?每一个委员会,省委也好,地委也好,县委也好,一季开一次会,搞批评和自我批评,过党的生活。)(毛泽东:检查工作,总结经验,交换意见。)谈谈心,相互批评,有意见就讲。我们要重视党委内部的互相监督作用这个问题。上级不是能天天看到的,下级也不是能天天看到的,同级的领导成员之间彼此是最熟悉的。这样做,对于同级里面讨论问题,取得一致意见,作出决定,也是很重要的。
不难看出,在七千人大会上,党的高层领导对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建立有了一定的共识。但令人遗憾的是,这次大会之后,民主生活会制度并没有在党内特别是党的高层政治生活中得到真正落实和执行。“文化大革命”中,党内民主生活制度受到空前破坏,虽然也有一些会议被称为“民主生活会”,但实质上根本不符合要求,严重背离了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宗旨和原则。“文革”结束后,邓小平曾总结认为:从遵义会议到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一直比较注意实行集体领导,实行民主集中制,党内民主生活比较正常。可惜,这些好的传统没有坚持下来,也没有形成严格的完善的制度。陈云也曾指出:“关于民主制度、民主生活很不够是‘文化大革命’得以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个问题实际上应该说,党内民主集中制没有了,集体领导没有了,这是‘文化大革命’发生的一个根本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党内民主生活走上正轨,民主生活会制度真正得以落实并逐步完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恢复了正确的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党的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逐步走向正常。
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或常委都应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1981年8月,中组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县以上领导干部生活会的通知》,规定“县级以上党委常委除了必须编入一个组织参加组织生活外,同时要坚持每半年开一次党委常委(党组)生活会,并要及时地向上级党委或组织部门报告生活会情况,开一次报一次”,明确民主生活会“要以认真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准则》的情况为主要内容……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这是我们党第一次以党内文件的形式将民主生活会的时间、范围、内容、意义、目标等制度纳入领导干部的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从此,民主生活会开始真正走向制度化。
1992年党的十四大在新通过的党章中首次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参加民主生活会。从此,民主生活会制度作为党内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被载入党章,从而成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中任何其他工作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各级领导班子进行党内监督,增强团结,改进作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得以正确贯彻执行的重要渠道和形式。
主题词:民主生活会
民主生活会,主要指党员在支部、党小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组织活动制度。
根据
1990
年中央印发的《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的若干规定》的要求,
“
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2000
年,中纪委、中组部又印发了《关于改进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意见》,决定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由原来的一年召开两次改为一年召开一次。“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不得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二)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三)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四)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五)其它重要问题。
( 摘自:中国网络电视台http://news.cntv.cn/2013/09/26/ARTI138016794228475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