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7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上岗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学院办公室 点击次数:发布时间:2017-03-28

各硕士点负责人、学科分管领导、研究生秘书: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的规定》(浙科院研[2017]3号,以下简称《招生条件》)的要求,即日起启动2017级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上岗相关工作。现将工作程序通知如下:

1. 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学院具体情况制定不低于《招生条件》的2017级研究生招生资格标准,出台本学院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实施细则,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后,于2017年4月6日前报学校研究生处核准备案。

2. 二级学院组织招生资格申报并审核材料,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并公示无异议后,于2017年4月21日前将上岗硕导名单(导师组请标注第一导师名字,校外导师请注明所在单位部门及职称职务信息)纸质及电子稿报研究生处备案。

因今年第一次执行新的上岗文件,请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慎重考虑、认真审核,保证上岗工作的平稳顺利。

联系人:茹潇潇,85070293,zustxkc@126.com,行政楼407。
研究生处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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