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2016岗位条件和聘期考核中一些数字要求的说明

信息来源:学院办公室 点击次数:发布时间:2016-01-09

根据学校2016年岗位设置与聘任通知,学院岗聘工作委员会结合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有关文件精神和学院实际制定了《理学院2016B1B9岗位设置与聘任条件》,为了广大教师准确掌握岗聘条件和聘期考核要求,现对其中的一些数字要求(量化要求)做如下说明:

(1)教学工作量X学时,是指不包括讲座、实习、毕业设计等的课堂教学学时数是X学时;教学工作量Y当量学时,是指教学工作量的折算当量值是Y当量学时;

(2)年度最低基本量要求包含教学当量学时和科研教研分的两方面要求,这两方面要求不能相互抵扣;年度业绩总当量中,1个科研教研分折算为1.7当量学时;

(3)教学业绩考核和学评教排名均指每年的总的教学业绩考核和学评教排名;

(4)按照研究生处(研[2015]5号)文件,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或者通信作者的论文,导师可视作为第一作者;

(5)育人工作当量的含义将由学工办进一步明确;

(6)上一轮(2013-2015)聘期考核表中的“二 、1.教学工作情况”表中的学年总课时是指实际的课堂教学总课时数(不是折算后的当量数);讲座、实习、毕业设计、指导研究生等教学工作,以及担任秘书、实验室主任等兼职管理工作填在“二、7.其他工作”栏中;

(7)上一轮(2013-2015)聘期考核表中的“二 、8.各年度总工作量”不包含管理工作量,管理工作量可以单列出;

(8)其它不明之处,由学院办公室解释。

理学院

2016年1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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