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会小组:
我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于2012年5月召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浙江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基本标准》、《浙江科技学院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报请理学院党委批准,定于2015年7月6日召开理学院第四届教代会暨工代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双代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强院荣院为主题,以推进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线,进一步提升教代会、工会工作水平和层次,依靠和引导广大教职工,明确形势,迎接挑战,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同理同心,在学校实现“大学梦”的进程中,不断提升学院事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努力推进学院各项工作跨上新台阶。
二、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工会第三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工会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3.选举产生第四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及工会委员会。
三、代表团划分及代表名额分配、代表条件和代表产生办法
1.代表团划分及代表名额分配
本届“双代会”选举的代表具有教代会、工代会双重代表身份。代表人数比上届略多,总数控制在全院教职工、工会会员的50%左右,共计38名。“双代会”代表以各工会小组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并组成3个代表团。 “双代会”代表的构成,既要体现代表性,又要具有广泛性和群众性。学院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程序。
2.代表条件
凡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并加入学校工会的教职工,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受到广大教职工、工会会员的信任和拥护,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均可当选为代表。
3.代表产生办法
代表选举以各工会小组所辖范围为选举单位。由各系(小组)负责人按照代表条件和分配的名额及选举办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双代会”代表。
四、“双代会”委员会的组成
第四届“双代会”委员会由5人组成,设主席1人,女工委员1人;青工委员一人;福利委员一人;文体委员一人。
五、组织领导
为了开好“双代会”,学院成立“双代会”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筹委会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1.筹委会组成
主任:苗红亚;
副主任:胡月 王 杨
成 员:雷建光 邓学明 李祖樟
附件:“分工会”代表小组划分及代表名额分配表.doc
理学院分工会
2015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