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我校2014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设备物资购置”专项已批复下达,为保证年度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采购工作效率,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若干意见》(浙科院办发〔200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2014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申报范围 凡已列入学校2014年度经费预算,并已申报2014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内容,实施采购前均需进行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申报,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确认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具体内容包括: 1.中央财政、省财政专项及学校配套建设项目; 2.网络设备、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专项建设项目; 3.行政办公、科研(包括纵向和横向)、教学等设备、家具、材料等货物。 二、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申报要求 1.严格按经学校批准、列入2014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内容(经费预算、采购清单等)进行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申报。因2014年度学校申报的“设备物资购置”专项中有些项目预算指标与实际批复的预算有一定差距,故本年度预算执行采用先申报先执行的原则,项目预算指标用完后需进行追加调整。 2.各类实验室建设项目、各类专项建设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按本通知的要求一次性完成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申报,保证采购工作和项目建设的完整性。 3.各类行政办公、科研、教学等设备、家具、材料等货物,使用(管理)人应根据实际需要,有计划地按月进行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申报。 4.为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各部门(单位)应深入市场调查、研究,全面掌握货物的有关信息,在批准的经费额度范围内科学、合理地确定预算金额、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有关内容,既不能超预算申报,也不能在经费未落实的情况下进行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申报。 5.采购进口产品或拟选择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在提交执行申报表(以下简称为“申报表”)的同时向资产管理处提交“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或“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核准表”。凡列入全省统一论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教育科研类)清单的产品仍需填写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核准表”,但无需再提供专家论证意见。2013-2014年度全省统一论证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教育科研类)清单可在资产处网站的“规章制度”栏查询。 6.采购申请人应将采购物资与“浙江省2014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分类表”对照,正确选择采购目录,凡在“浙江省2014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分类表”上打“*^”的货物,原则上应以“协议(定点)”采购的方式采购,采购人在提交采购执行申报时,应查询“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协议(定点)供货产品列表,列表中产品不能满足教学科研使用要求的,需向资产管理处提交书面说明和采购类型方式建议,由资产管理处向省财政厅采监处提出申请。 7.“规格型号、技术参数”一栏需填写的内容较多时,可另附“采购内容技术清单”,详细列出采购内容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其它相关要求。 8.超过资产配置限额标准购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须同时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经学校资产管理处审核同意并报省级财政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申报。 9.列入2014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原则上应在2014年11月前申请执行完毕。 三、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申报程序 1.各二级预算部门采购项目负责人(货物使用、管理人)提出申请,填写“浙江科技学院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申报汇总表”,交本部门采购工作联系人依次经预算部门负责人、经费(项目)管理部门、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审核批准。其中,采购空调等大功率电器设备的,须经后勤管理处核准;采购网络设备的,须经校园网管理中心核准。于每月10日前提交资产管理处(申报文件的电子文档请发送至192007@zust.edu.cn),逾期的当月不再受理。 2.资产管理处按项目和政府采购分类目录进行汇总,编制“浙江科技学院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建议书”,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确认。 3.资产管理处将省财政厅批复下达的 “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通知各相关部门(单位),按批复的采购类型、采购方式组织实施采购。 四、相关注意事项 1.列入学校2014年度经费预算,但未申报2014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且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内的采购项目(内容),需另行申报政府采购预算追加(调整),应填写《浙江科技学院政府采购预算追加申报汇总表》,有关工作另行通知。 2.采购《浙江省2014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分类表》中集中采购目录范围以外且采购预算低于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货物、服务(限额标准为10万元)和工程(限额标准为50万元)的,使用(管理)人应根据需要,填写《浙江科技学院非政府采购(单位自行采购)申报汇总表》,并按有关要求办理审批手续,完成采购任务。 3.《浙江省2014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分类表》及政府预算执行申报表等表格资料可在资产管理处网站查询、下载(资产管理处网址:http://zcc.zust.edu.cn)。 联系人:凌晶,行政楼115室,电话85070191。
资产管理处 2014年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