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生育的女职工,生育费用请在2010年12月底前到省医保中心办理报销;2010年12月生育的女职工请在1月底前到省医保中心班里报销,逾期不报销。
子女统筹医疗保险有变更或补办的,请在本周到学院办公室班里相关手续,其他通知内容详见理学院橱窗通知,谢谢。
理学院
2010年12月6日
上一条:转教务处《关于2010年度浙江科技学院大学生科技竞赛》
下一条:教职工医疗保险及子女统筹医疗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