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
2007
年度留学人员
科研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申报2007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浙人专〔2007〕49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07年度资助经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海外留学1年以上,学有所成,2004年1月1日后回国来浙江工作;
(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能独立主持申报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
(四)申报项目在本省、本行业中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申报类别
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类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三、申报材料
(一)各市和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的申报函;
(二)《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3份,表格从人事处主页(
http://rsc.zust.edu.cn/)最新公告栏下载;
(三)《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汇总表》1份,网上下载;
(四)各单位对去年获得资助项目经费匹配的文件;
(五)相应数据电子格式1份(内含:1.每位申报人员的《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word文件;2.每个项目的简介300字左右;3.《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汇总表》word文件)。
四、申报要求
(一)2006年度及以前获得经费资助现尚未完成项目的人员,这次不得申报,所在单位需提交有关项目进展情况的书面材料,已完成的项目,请尽快按要求填报总结表。
(二)各单位(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要抓紧组织开展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择优资助经费项目的申报工作。在对拟申报人员的材料汇总、审核后,于2007年4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
浙江科技学院人事处
二OO六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