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住房分配货币化进程,根据浙江省省直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文件 [省直房发(2006)5号]精神,现对我校教职工住房情况进行核查,以便省直房改办解决房改遗留问题专用房操作提供可靠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对199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教职工,填写《老职工住房情况调查登记表》(具体填表要求见样表1)。
2. 对已购专用房、经济房的教职工,填写《已购专用房、经济房干部职工住房情况调查登记表》(具体填表要求见样表2)
3. 1999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教职工,填写《新职工住房情况调查登记表》(具体填表要求见样表3)。
注:样表1、样表2、样表3可在产后处FTP网站下载。
各部门应该高度重视教职工住房核查工作,维护教职工切身利益,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教职工填写,实事求是。
各部门上交教职工住房情况登记表时间:2006年4月28日前。
登记表填写过程有不明事宜,请与校产业后勤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85070871。
产业后勤管理处
2006年4月18日
我院截止上交表格时间:2006年3月26日,上交地点为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