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6年上半年校内自编教材的通知
信息来源:学院办公室 点击次数:发布时间:2006-04-21
现将申报2006年上半年校内自编教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编教材的主编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要有一定的讲授本课程的教学经历。 二、申报的新编教材应有详细的编写计划和编写大纲,并要求提供样稿或关键样章。申报修订和引进原版教材的请附样书一册。 三、自编教材的申报程序: (1)编写者填写《浙江科技学院自编教材(讲义)校内使用申报表》,报申报人所在学院(部)。 (2)申报人所在学院(部)组织本学科专业专家评议论证,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后,连同《申报表》、教材编写大纲及重点章节的书稿一并报送教务处。 (3)教务处将各学院(部)的申报材料汇总后,统一提交学校教材建设工作小组讨论审定。 四、各类实验(实习)指导书、课程设计指导书等的编写使用由各学院(部)自行审批。 请各学院、各教学部门的教学秘书将申报材料于5月12日之前统一交到教务处。
教务处 2006年4月21日
附件:浙江科技学院自编教材(讲义)校内使用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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