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教育厅《关于下发省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教材选题并进行竞标的通知》
信息来源:学院办公室 点击次数:发布时间:2005-12-13
各系、实验中心: 现转发省教育厅高教处[2005]24号函《关于下发省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教材选题并进行竞标的通知》。请各教学部门按照通知精神组织教师申报,并于12月23日前将《浙江省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教材申报表》以电子表格形式发到电子邮箱zxn22769@sina.com,其他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送教务处。 通知附件1、2下载在通知下方。 理学院 05年12月13日 ==================================================================================== 关于下发省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教材选题并进行竞标的通知 浙教高教处函[2005]24号 各高等学校教务处: 为做好2005年省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教材的遴选工作,现将2005年省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教材竞标选题下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竞报重点建设教材项目必须在我厅下发的选题范围内。 二、根据我厅下发的选题,各高校组织教师申报并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教材申报表》。我厅组织省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教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立项。每种教材必须有两人以上竞标才有效。多校联合申报或研究会推荐可不受此限制。 三、重点教材评审主要依据 (一)、主编必须具有高级职称,并要求有相当的本专业教学经历、教学研究成果,有教材编写的经历; (二)、优先考虑多校合作编写或有5000册以上量的重点建设教材; (三)、有本学科教学积累及相关研究成果,图书文献、对外交流及其它基础工作。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新编教材仍采取项目负责人制的办法申报,由各高校择优推荐,并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教材申报表》(请到浙江教育网www.zjedu.org上下载);修订教材原则上由原教材主编提出,并在《浙江省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教材申报表》封面新编或修订一栏注明“修订”字样。新编教材要有详细的编写计划和编写大纲,并要求提供反映教材特色和创新的样章或样稿。修订教材请提供样书。本科教材的学科门类请按照教育部1998年颁布的11个学科门类填写,高职高专教材所属门类请按教育部颁布的19个专业大类填写。各校请于12月底前将上述材料一式3份报我厅高教处。 (二)、根据有关出版协议,评审确定的省重点建设教材,必须由省出版集团组织出版。对于极少数确实需要建设,但使用人数特别少,印数在2000册以下的教材,省出版集团出版确有困难的,本着出版社与编者双方自愿、协商的原则,通过三条途径解决,一是由编者补偿出版成本,出版社给予出版;二是由省新闻出版局核发内部准印证,给予内部准印;三是经省出版集团同意,由非省出版集团的出版社出版。对于原教材为非省出版集团出版的修订教材,要求改由省出版集团出版,版权由编者出面与原出版社协调解决。 省重点教材建设是我省加强高校教学基本建设,加大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各高校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大支持力度。各校教材建设负责人要及时督促重点教材编者高质量按时完成编写和出版任务。
附件: 1。浙江省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教材申报选题表 2。浙江省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教材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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