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 点击次数:发布时间:2020-04-09

发布部门 [学校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0-03-13 16:06]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20〕3 号)文件精神,我校有3项推荐名额。请各部门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通知要求,组织做好2020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课题申请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独立承担和负责组织及实施课题研究,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

2.课题申报者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五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

3.在课题研究期间,课题申报者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按时结题或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5 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二、选题及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原则上在提供的《课题指南》中选题(附件4),当然确有重大理论与实践价值的也可另选申报。选题要重视基于实证的决策与对策研究,强化实践与应用研究,提高选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课题分为一般课题(立项不资助)和重点课题(适当经费资助)两类。学校配套资助立项一般课题3000元/项,立项重点课题5000元/项。

3.课题原则上应在 1 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4.每名申报者只能申报 1 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 个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 2 人(含主持人) ;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其本人同意,鼓励跨单位组织申报课题研究。学校不建议有省级在研课题、在研2项(含)以上校级项目的、有该结题但由于自身原因未结题(所有级别)的申报该项目。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1.课题申报者需认真填写 《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 2020 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1)和《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交所在部门。

2.各二级学院(部、中心)组织初评、公示,按每学院1项名额推荐并上报教务处,同时上交网评版(删去所有申报成员信息)。

3.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推荐项目进行汇总,组织评审出排名前3的项目,校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统一上报学会秘书处。

4.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将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的课题进行立项评审,并择优评审出 50 项左右重点课题,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在课题结题验收完成后拨付经费。

四、申报时间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按规定名额对申报材料汇总后,于4月10日前将纸质稿《课题立项申报书》和《课题论证活页》各一式2份,《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交教务处210办公室,电子稿发cjq0816@zust.edu.cn,联系人:陈洁琼,电话:85070118,办公室:行政楼210,QQ:377348462。

五、结题要求

1.重点课题需要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 1 篇学术论文等成果,并标注获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资助;一般课题需要至少公开发表1篇教学研究论文等学术成果。验收分合格、不合格两档,通过结题验收者,可获发结题证书,同时获得下年度课题申请资格。

2.课题承担单位验收完成后,将验收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寄学会秘书处, 并附上课题研究报告及公开发表论文复印件一份 (重点课题需要)。

3.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取消。


附件:

1.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 2020 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

2.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论证活页

3.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4.课题研究选题指南

5.《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 通知》(浙高教学会〔2020〕3 号)


教务处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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