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8〕50号)文件精神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人才培养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16号)要求,为切实推进我校教学改革,实现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学校继续推进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项目申报要围绕《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我校《浙江科技学院提升本科教育质量实施办法》(浙科院教〔2019〕39 号),推动我校新工科、新文科建设,促进理科、商科、艺术类等学科的新发展。在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产业学院建设、产教融合、国际化办学、课程建设、课堂教学、第二课堂、科技竞赛、创新创业等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积极改进教学和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建设、教学方法创新、教学内容更新、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改革、质量保障与监控、师德师风建设与评价、教师准入和退出机制、青年教师助教机制、国际化与本土化融合、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特质与内涵、应用型专业群建设的机制与方法、基层教学组织内涵建设、地方高校通识教育等方面开展改革研究,具体可参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附件4)。项目要聚焦教育教学,强化人才培养质量意识,为积累和培育高水平的教学成果做好准备。
二、申报立项名额
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35项,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推荐名额见附件3。【 理学院限定名额 3 项 】
三、申报要求
教学改革项目要聚焦人才培养。项目要从解决教学与人才培养的主要问题出发,科学设计教学改革研究路线,重在做好改革结果实践验证与成功推广应用。教学改革项目向一线教师倾斜。同时,为积极培育全域性、高水平的教学成果,要加强对学校教学工作的统筹和整合,加强团队合作,重点设计和推进彰显我校特色的改革项目。
项目主持人须名实相符、确实承担主体任务。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凡有在研的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申报教师需在“浙江科技学院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校务服务网-教学资源管理系统”(也可在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搜索“教学资源”关键字)中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类别选择“教改项目”。获推荐的项目请各学院(部、中心)的教务员、党支部、教学院长通过校务服务网的教学资源管理系统按流程进行审批,可参考《浙江科技学院教学资源管理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5)。具体流程如下:
1.申报负责人填写《浙江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并于12月10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填报时,如是中共党员,需由所在党支部对申报人进行政治审查。
2.各二级学院(部、中心)组织初评,部门内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名额于12月15日前通过教学资源管理系统完成审核并上报教务处。联系人:陈洁琼,电话:85070118,办公室:行政楼210。
3.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推荐项目进行审核,组织评审出35项项目,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同意立项。
五、项目结题要求与待遇
校级教改项目须至少发表1篇教改论文(或出版教材1部)。每项按5000元给予经费支持,分两次下拨,首批经费立项后拨付,第二批经费待验收通过后再拨付。项目建设期两年,由学院自行进行中期检查,建设期满学校组织开展项目验收。
附件:1.《浙江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2.《浙江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额分配表》
3.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
4.浙江科技学院教学资源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教务处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