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组织申报省高教学会教材建设分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 点击次数:发布时间:2023-04-03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23〕3号)和《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教材建设分会关于组织申报省高教学会2023年度高教研究课题的通知》,我校有1项省高等教育学会教材建设分会推荐名额。请各学院(部)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做好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课题申请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独立承担和负责组织及实施课题研究,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

2.课题申报者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五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

3.在课题研究期间,课题申报者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按时结题或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二、选题及申报要求

1.选题:符合申报“研究选题指南”附件4中教材建设类要求

2.课题立项后,学校配套资助一般课题5000元/项,重点课题10000元/项,资助经费一般在课题立项后次年划拨。

3.课题原则上应在 1 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4.每名申报者只能主持申报 1 项课题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 项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 2 人(含主持人),申报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学校不建议有省级在研课题、在研2项(含)以上校级项目、该结题但由于自身原因未结题(所有级别)的负责人申报该项目。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1.课题申报者需认真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1)和《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交所在部门。

2.各二级学院(部)组织初评、公示,按每学院(部)1名额推荐并上报教务处

3.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部)推荐项目进行汇总,组织评审出排名第一的教材建设分会项目,校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统一上报高等教育学会教材建设分会秘书处

4.教材建设分会将组织专家组对所有高校申报的教材相关课题进行评审排序,推荐排名前5名的课题申报省高教学会2023年度高教研究课题。

5.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将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的课题进行立项评审,并择优评审出 50 项左右重点课题,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在课题结题验收完成后拨付经费。

、结题要求

1.重点课题需要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等值科研成果,并标注获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资助;一般课题需要至少公开发表1篇教学研究论文等学术成果。验收分合格、不合格两档,通过结题验收者,可获发结题证书,同时获得下年度课题申请资格。

2.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课题负责人须事先提出申请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取消。

、申报时间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部)按规定名额对申报材料汇总后,于331前将纸质稿《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1)、《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交教务处210办公室,电子稿发cjq0816@zust.edu.cn,联系人:陈洁琼,电话:85070118


附件:1.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

2.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论证活页

3.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4.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选题指南

5.《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23〕3号)

6.《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教材建设分会关于组织申报省高教学会2023年度高教研究课题的通知》



教务处

202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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