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学院办公室 点击次数:发布时间:2018-11-21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加快提高课程质量,促进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推进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和转换,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普通高校“互联网+教学”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18102号)、《关于推进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实施》(浙教高教〔2018103号)和《关于组织开展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595号),《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浙高课管函〔20186号,附件4),决定组织开展第三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和任务

鼓励分层分类推进优势特色学科专业的在线开放课程群建设与应用;鼓励跨校共建优质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创新创业类课程,实现课程共享和学分互认。到2020年建设好一批基于省“一流学科”和优势特色专业的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切实提高我校高等教育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水平。

各学院要认真研究谋划省校两级优势特色专业的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注重课程建设的差异化和特色化。提高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水平,强化课程应用,推广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

二、推荐课程类型

1.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

2.受众面广量大的公共课(公共基础课);

3.各高校有特色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

4.创新创业类课程。

三、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2-3门(基于省“一流学科”所属专业和省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的课程可增加2-3门),其中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公共课和学科基础类课程不少于三分之二。每个教指委推荐3-5门。

四、建设程序和时间

高校单独申报课程须提供学校教学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对课程的评价意见。各教指委组织申报的,原则上一门课程至少需要3所(含)以上学校参与建设。

2019620日前,申报建设课程需在“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上线运行。2020年,省教育厅将根据课程建设与应用情况开展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认定工作,课程在认定前需完成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教学活动。

申报过程可参考附件5《浙江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与认定办法的通知》中的“浙江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与认定指标体系”。

请申报第三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老师于20191220日前,将附件3电子版、附件2电子稿发送至fdc@zust.edu.cn,纸质稿送行政楼425

联系方式:85070230王水莲

附件:

1.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

2.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申报书

3.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推荐汇总表

4.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浙高课管函〔20186号)

5.浙江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与认定办法的通知

教务处

20181119

附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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