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根据《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推进浙江省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的组织实施,突出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省教育厅决定启动第六批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双一流”建设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有效对接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突出实质性协同和实施效果,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充分激发协同创新的内生动力。
2.以重大需求为导向,坚持“高起点、高水准、有特色”,大力推进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以及高校与高校协同发展,重点支持建设具备良好体制机制改革基础且成效明显的协同创新中心,为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更强有力的人才与科技支撑。
3.服务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军民融合、乡村振兴、之江文化产业带以及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需求的协同创新中心。
二、申报数量
各学院限额申报1项,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并最终向教育厅推荐报送1项。第六批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拟在全省范围内认定5个左右。
三、申报材料
请各高校于2018年9月20日前将《认定申报书》(见附件,A4纸,双面打印)一式8份、佐证材料一式2份送学科处(电子版请一并发送至zustxkc@126.com),逾期和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四、其他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认定标准,对已开展的培育组建工作进行系统评估,择优申报。对于申报材料明显不符合申报条件,达不到申报要求的,不予推荐。
联系人:茹潇潇,85070293,行政楼407。
学科处
2018年9月6日
附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