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期末统一实行诚信考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校督导组: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诚信考试规定(修订)》〔2017〕48号,从本学期开始期末集中安排的考试均实行诚信考试,请各二级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务必做好诚信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学生处负责诚信考试教育的组织。
二、请宣传部、校团委负责诚信考试的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请监察处、 督导组负责诚信考试的监督、巡查等工作。
四、请各二级学院负责诚信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要求如下:
1、开展“加强考风严肃考纪”的专项教育工作,组织召开诚信考试的专题班会,确保每一位同学了解《浙江科技学院诚信考试规定(修订)》、《浙江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细则》、《浙江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修订)》等文件精神,要求全班学生每人在《浙江科技学院诚信考试考生承诺书》上签名。
2、开展教师的培训工作,保证每位教师知晓诚信考试的相关规定。
3、诚信考试的试卷应采用“变换卷”, 每个考场需3套及以上(A1、A2、B,其中B卷作为补考试卷)。诚信考试试卷第一页“考试方式”栏增加“诚信考试”字样。
4、诚信考试监考教师提前30分钟到考场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要彻底清理考场,特别是提醒学生严禁随身携带手机,发现按作弊处理。
5、监考教师要带上多媒体卡(安吉校区统一操作),打开电脑桌面上 “诚信考试”PPT,把“既考成绩,更考人格”的宣传语句和电脑上的时钟显示在投影上。
6、诚信考试的A1、A2卷要交叉发放,开考15分钟后可离开考场在考场附近值班,每30分钟巡视一次,及时处理突发状况,并按照学校的安排在楼道值班。
7、二级学院领导要加强诚信考试的巡视,每场不少于3次,并按照学校安排轮流在监控室监控考场情况。
8、开卷考的课程要将各门所考课程允许携带的资料在试卷袋上明确备注,并通知到所有参加考试的学生。
9、《监考人员须知》、《诚信考试守则》、《考场违纪记录表》等考务资料放入试卷袋内,请监考教师严格按守则操作。
五、请后勤服务部做好教师休息室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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