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5月19日答辩情况,定于5月26日13:30起对以下同学进行重新答辩,请充分准备,按时参加。
答辩小组:许梅生*、云本胜、雷建光、马鹏飞**(地点待定)
姓名
蒋国烽
罗金亮
周佩瑜
盛凤磊
叶明
钱明星
俞烨焘
加*者为答辩组组长,加**者为记录员。
二、所有学生必须根据答辩过程中的反馈,参照《13毕业设计(论文)及过程材料格式修改及装订上交备注》及学院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要求,认真对过程材料及论文(特别是任务书、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外文翻译、论文等)就日期、内容、格式等进行进一步修改与完善,将修改后的过程材料及论文(纸质稿及电子稿)经指导教师确认后(注意不要忘记纸质稿中的意见及签名、电子稿中意见及教师姓名)由指导教师负责在5月26日前(重新答辩的在5月30日前)统一上交给雷建光老师;未按要求修改完善者,成绩按
13信计毕业设计(论文)重新答辩及进一步修改通知
二、所有学生必须根据答辩过程中的反馈,参照《13毕业设计(论文)及过程材料格式修改及装订上交备注》及学院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要求,认真对过程材料及论文(特别是任务书、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外文翻译、论文等)就日期、内容、格式等进行进一步修改与完善,将修改后的过程材料及论文(纸质稿及电子稿)经指导教师确认后(注意不要忘记纸质稿中的意见及签名、电子稿中意见及教师姓名)由指导教师负责在5月26日前(重新答辩的在5月30日前)统一上交给雷建光老师;未按要求修改完善者,成绩按不及格处置。
注:本次过程材料中学校要求附上论文检测报告的详细版(须有学生签字)
浙江科技学院理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系
2017年5月22日
不及格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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