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学院办公室 点击次数:发布时间:2015-05-18

学院对本次论文答辩工作非常重视,经答辩小组会议讨论,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毕业论文指导老师作为论文的第一责任人,若在今后相关的检查(校级、省级抽查)中发现问题,将纳入个人教学业绩考核参考指标。

2、指导老师须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严格的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规范格式、重复率以及是否按时上交。

3、本次互评结束后,学院将进行抽查,抽查基本合格的安排缓答辩(20155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抽查不合格的直接安排补答辩(20159月)。

4、论文答辩名单将在本周五下午15:00公布,请各位学生和老师按时上交相关材料。

理学院

201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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