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对本次论文答辩工作非常重视,经答辩小组会议讨论,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毕业论文指导老师作为论文的第一责任人,若在今后相关的检查(校级、省级抽查)中发现问题,将纳入个人教学业绩考核参考指标。
2、指导老师须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严格的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规范格式、重复率以及是否按时上交。
3、本次互评结束后,学院将进行抽查,抽查基本合格的安排缓答辩(2015年5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抽查不合格的直接安排补答辩(2015年9月)。
4、论文答辩名单将在本周五下午15:00公布,请各位学生和老师按时上交相关材料。
理学院
2015-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