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校“关于继续进行课堂教学检查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二级学院、部,各直属单位、职能处室: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教风、学风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教风、学风大检查活动,现将校级检查组的具体要求和分工公布如下:
1、检查任课教师、实验室人员是否按照通知的要求提前到位,有无上课迟到、提早下课的情况。
2、检查教师是否对学生的违纪行为及时批评教育、及时制止。
3、检查学生是否仍然出现迟到、在教室内吃食物、上课时玩手机等情况,如有,请及时制止。
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成员应及时给予提示或批评,并详细记录发生问题的教室、时间、课程以及班级和教师的姓名。
5、检查各二级学院的检查有无到位。
6、检查组人员应在8:00之前及时到达指定检查位置,并请各检查组组长在第二个工作日将汇总结果交教务处戴惠法老师处,联系电话:85070118,地址:行政楼221室。
7、请各二级学院依照实际情况继续组织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汇总报教务处。
教学秩序检查安排表(校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