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科技学院理学院2016年第五届“理学·璀璨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理学院分团委 点击次数:发布时间:2016-09-27

学生会、社团、各班级:

为贯彻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引导广大师生深入了解“中国梦”的意义,我院分团委特举办2016年浙江科技学院理学院“理学·璀璨之星”评选活动。该活动以展现理学学子在学业、生活、文体、精神、创新创业及公益奉献等各方面的综合素质,反映学院团结热情、积极向上、健康乐观、勤奋学习的精神风貌,增强在校大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为主旨。该评选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理学大家庭中推举先进典型,通过表彰表现优异的学生,让理学学子深入了解中国梦的意义所在,为全院同学树立良好榜样,并能更深刻理解我院“明理 笃学 慎修 博用”的院训。

一、活动目的

1.通过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发挥典型人物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在全院学生中营造一个良好氛围;

2.展现理学院独具人文气质的新风貌;

3.为全院提供学生展示自我独特个性以及能力的舞台。

二、活动主题及口号

活动主题:探寻青春路

活动口号: 发现青春,传承青春,共享青春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院分团委、学生会

协办单位:社管中心、各社团、各班级

四、评选对象

理学院全院学生、优秀校友,留学生

五、评选委员会

总顾问:苗红亚(院党委书记)

顾问:陶祥兴(院长)、王杨(院党委副书记)

任:石大力、王铁军

员:班主任、分团委委员、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社管主任、各社团负责人。

六、评选内容

1.评选标准(必须具备)

(1)遵循校、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未受处分。

(2)各学科成绩优良。

(3)关心集体,有良好的行为习惯,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秩序,受到同学公认和好评。

2.报名方式

(1)个人自荐;老师、班级推荐;学生会、社团组织推荐。(以上三种方式均可)

(2)下载报名表格(下附1),完整填写后交于学工组办公室(A4-228)。(注:候选人材料一定要真实准确)

3.评选程序

(1)由活动组委会(分团委老师、班主任、学生会干部及社团干部组成)根据报名资料确定璀璨之星(个人或者团体)入围名单10人(一次评定);

(2)先进行入围人员网上(理学院人人网)投票,再由分团委老师、班主任、学生会干部及社团干部组成组成评议小组,以不记名投票方式选出票数最高的5名同学(二次评定名单);

(3)二次评定名单送学院领导审阅(三次评定名单);

(4)三次评定名单公示三天。

七、时间安排

1.报名阶段:10月1日—10月7日;(纸质版上交A4-228;电子版发送到邮箱2832056256@qq.com

2.一次评定:10月8日—10月9日;

3.二次评定:10月10日—10月11日;

附件1:2016“理学·璀璨之星”报名表

附件2:2016“理学璀璨之星”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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